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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10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
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暂不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6、《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6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暂不分配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
   5.00                                                        √
           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
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鑫铂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祥勇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2389303
    传真:0550-2385222
    通讯地址: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鑫铂股份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鑫铂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铂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
 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暂不分配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
5.00                                                       √
       度的议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6.00                                                       √
       易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
 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 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