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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明健)2021-05-1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明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
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以
下称“《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赵明健          7             7              0          0             赞成

    2020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赵明健               3                    3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     2020/3/27   事会第十                                                同意
                              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四次会议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第一届董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2     2020/8/15   事会第十                                                同意
                              案》
                   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     2020/8/17   事会第一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
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建议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建议公司上市后要注重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在审议公司董事会议案时,我们均要求公司提前为我们提供充分、详实
的相关资料。站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谨慎、认真、勤勉、独立的态度,
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可能产生的
风险,并独立地提出自己的相关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明健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