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
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
开立国内信用证事项,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661440062G

 注册资本             2,800 万元

 实收资本             2,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
                     铝型材、门窗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销售;门窗和幕墙制
                     作和安装服务(涉及许可和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件和资
经营范围
                     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 年 05 月 17 日

主营业务             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的研发、加工及销售

股东构成             公司直接持股 100%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25,630.88万元,净资产为9,980.31
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665.13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
产为24,560.11万元,净资产为10,681.72万元,2021年1-3月实现净利润701.41万元。
(2020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3、鑫发铝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
    4、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5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
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
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
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
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
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
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发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状
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开立国内信用证,本次为该融
资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
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8,2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35%。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