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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家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2021-11-0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家属买卖公司股票

                   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韦金柱先生之儿子
韦祖斌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买卖了公司股票,
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韦金柱先生之儿子韦祖斌先生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
月21日期间购买了公司股票鑫铂股份(证券代码:003038)800股。2021年11月1
日,韦祖斌先生卖出了所持有的800股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韦祖斌
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0股。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股数     交易价格(元/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金额(元)
                                   (股)          股)

     2021/10/12         买入        100           41.35            4,135

     2021/10/12         买入        100           40.89            4,089

     2021/10/15         买入        200            48.1            9,620

     2021/10/21         买入        400             52            20,800

     2021/11/1          卖出        800           59.29           47,432


    上述交易属于韦祖斌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韦金柱先生在
其儿子买卖公司股票之前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亲属公司经营的相关
情况。在发生上述情况后,韦金柱先生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
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
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韦祖斌先生亦积极配合、
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2020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
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韦金柱先生之儿子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
易。扣除交易手续费81.21元后,累计收益8,706.79元。上述所得收益8,706.79元
作为本次短线交易收益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2、公司此前已预约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
司问询及核查,本次短线交易为韦祖斌先生操作失误所致,虽然发生在公司披露
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内,但是韦金柱先生对该交易并不知情,且未告知其关于公司
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
益的情况。

    3、韦金柱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韦祖斌先生已深刻认
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韦金柱
先生向公司董事会表示在未来六个月内本人及近亲属不买卖公司股票,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4、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韦金柱先生之儿子短线
交易买卖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董事会已收回相关短线交易
所得收益。

    5、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