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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
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培
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2021年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经公司对本次发行条件进行自查,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和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各项规定,公司符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监事会逐项审议如下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方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先生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
象;其中,唐开健先生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0.5 亿元且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除唐开健
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唐开健先生不参与本
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
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唐开健先生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
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 20,000,000 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上限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
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
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唐开健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8,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产 10 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68,786.28              54,8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3,200.00              23,200.00
                    合    计                     91,986.28              78,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使用计划
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
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
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
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 发的《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经容
诚 会 计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鉴 证报 告 》( 容 诚 专 字
[2021]230Z2873 号)鉴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先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因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唐开健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先生拟认购金额不
低于 0.5 亿元且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因此,公司与唐开健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
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1-07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