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 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唐开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9,238,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45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6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13,959,85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1155%。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63,637,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888%。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5,28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7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 过 网 络 投票 表 决 的股 东 共 5 人, 代 表 有表 决 权 的 公司 股 份 数合 计 为 15,600,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7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672,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77%。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 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38,3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如下发行方案: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3 发行对方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2,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6 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8 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议案 2.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2,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38,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9,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唐开健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 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740,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开健先生及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9,497,520股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38,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9,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38,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9,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38,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9,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38,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9,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军、音少杰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