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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2-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元证券对鑫铂股份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1,108,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合计人民币 57,272,702.9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836,097.10 元。2021 年 2 月 5 日,主承销商扣除不含增值税的承销费用和
保荐费用 37,428,615.26 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 443,680,184.7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
字[2021]230Z00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584.34
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148.91 万
元),支付发行费用 5,727.27 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1
 筹资金 147.47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6.01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835.2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金额
 2021 年 2 月 5 日募集资金总额                                    481,108,800.00
 减:发行费用                                                     57,272,702.90
 2021 年 2 月 5 日募集资金净额                                    423,836,097.10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60,149.36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1,489,127.07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募投资金到账后)                         254,354,222.9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8,352,896.4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38,352,896.46
         现金管理金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2 月 5 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会同与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安徽
 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1                                496030100100128643   活期存款          665,417.79
       长支行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2                               632704031                 活期存款        2,602,468.82
     司合肥包河支行
     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     200101400501666000000
3                                                         活期存款       24,084,905.66
     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         28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
4                               018801450008609           活期存款               105.10
     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                               12035001040040575         活期存款       10,999,998.00
     司天长市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                               29210078801400001846      活期存款                 1.09
     限公司滁州分行
           合计                             —               —          38,352,896.46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38,584.3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1《2021 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2,963,844.9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
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 在 确 保不 影 响 募集 资 金投 资 项目 建 设进 度 的 情况 下 ,使 用 不超 过 人民 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

                                            3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 5,0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快,资金支出量大,公司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
息)3,835.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办
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835.29 万元,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独
立董事以及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
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253 号),认为鑫铂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鑫铂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鑫铂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剑锋              周 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附件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42,383.61                                               38,584.34 (注 1)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584.34 (注 1)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总额(1)    金额                                              益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 7 万吨新型轨
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        否     37,383.60 37,383.60 33,890.39 33,890.39               90.66   2021 年   3,569.26(注 2)不适用(注 2)      否
铝型材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否      3,000.00   3,000.00    2,743.95   2,743.95           91.47   2021 年   不适用(注 3) 不适用(注 3)       否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否      2,000.00   2,000.00    1,950.00   1,950.00           97.50   不适用    不适用(注 4) 不适用(注 4)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383.60 42,383.60 38,584.34 38,584.34               91.0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42,383.60 42,383.60 38,584.34 38,584.34               91.04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2,963,844.9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 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华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 5,0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 3,799.27 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6.0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3,835.2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2.“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剩余部分待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
                       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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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835.29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
用途及去向
                     息)3,835.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华林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为满足快速增长的销售订单需求,首发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 13,148.91
万元提前实施募投项目。“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
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
源铝型材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快速增长的销售订单
需求,公司采取边建设边生产的策略,因该项目生产线在建设期间陆续投入使用,无对应期间的效益承诺。
注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对银行授信的依赖,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但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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