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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22-02-25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确认,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007,823.35 元,扣
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326,598.00 元,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4,368,986.99 元 ,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291,050,212.34 元。

       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265,979.96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326,598.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97,447,605.93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6,386,987.89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6,386,987.89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6,437,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 31,931,262.00 元;同时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6,437,54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21,287,508 股。
本年度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拟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定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

    本次《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