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025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1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2]230Z0251 号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编 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和披露是鑫铂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鑫铂股份实施 2020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 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鑫铂股份 2020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 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鑫铂股份 2020 年度做出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22 年 2 月,鑫铂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差 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 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 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 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 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 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 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 2 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 项履约义务。”境内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 情况下,公司的运输费用系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属于合同履约成 本。由于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 和主要账务处理》的基本精神,同时考虑到 2020 年会计科目与 2018 年至 2019 年的可比性,公司 2020 年原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经过审慎研究,为了更 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销售费用中的履约运输成本更正至在营业成本中 列示。 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及 2021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 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目名称 营业成本 1,078,104,619.83 11,468,196.35 1,089,572,816.18 销售费用 21,603,414.53 -11,468,196.35 10,135,218.18 对 2021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目名称 营业成本 849,401,002.72 7,430,409.73 856,831,412.45 销售费用 14,947,990.86 -7,430,409.73 7,517,581.13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的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不影响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 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 3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 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二)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0 年度母公司财 务报表及 2021 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 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 2020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目名称 营业成本 867,486,649.90 9,009,332.72 876,495,982.62 销售费用 14,746,185.85 -9,009,332.72 5,736,853.13 对 2021 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目名称 营业成本 755,917,623.55 5,119,275.33 761,036,898.88 销售费用 9,614,625.87 -5,119,275.33 4,495,350.54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的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不影响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 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我们认为,鑫铂股份上述差错更正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 (此页无正文,为鑫铂股份容诚专字[2022]230Z0251 号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 明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施琪璋(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 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勤汉 2022 年 2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