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48 亿元(人民币)向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进行
增资,其中 1.12 亿元计入注册资本,4.36 亿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7,528,089 股,发行价格 44.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79,999,960.50 元,
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909,121.83 元。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20 号《验
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项目投资总额
额
1 年产 10 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68,786.28 54,8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3,200.00 23,200.00
合 计 91,986.28 78,000.00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鑫铂光伏为“年产 10 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公司拟用该募投项目
的募集资金 5.48 亿元对子公司鑫铂光伏进行增资,其中 1.12 亿元计入注册资本,4.36
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以便其实施该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鑫铂光伏注册资本变更为
18,000 元,公司仍持有鑫铂光伏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8NAP3Q7L
(3)注册资本:6,800 万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6)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
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住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股东情况:鑫铂股份持股 100%
(10)鑫铂光伏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项目 备注
1-12 月(经审计)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451,286.36 159,510,077.50
负债总额 6,542,976.36 97,908,753.22
所有者权益 26,908,310.00 61,601,324.28
营业收入 0.00 6,324,870.50
净利润 -91,690.00 -306,985.7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铂光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鑫铂光伏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推进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该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5.48 亿元对子公司鑫铂光伏进行增资。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为便于募投项目有效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拟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
资金 5.48 亿元对子公司鑫铂光伏进行增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根据公司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而执行的必要措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5.48 亿元对子公司鑫铂光伏进
行增资。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鑫铂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系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而执行的必
要措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
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