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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06-16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211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1-3
       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1-2
       行费用专项说明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30Z2111 号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
报告作为贵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
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贵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30Z2111 号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施琪璋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勤汉


                               2022 年 6 月 8 日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8 号文)的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28,089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50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528,08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9,999,960.5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090,838.6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68,909,121.8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20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
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备案审批情况
号                                                   金
1    年产 10 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68,786.28       54,800.00    2111-341181-04-01-820379
2          补充流动资金            23,200.00       23,200.00            不适用
                合计                  91,986.28       78,0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91,986.2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
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
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6 月 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3,828,527.79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年产 10 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548,000,000.00           143,828,527.79
 2       补充流动资金                                232,000,000.00                      —
                   合计                              780,000,000.00           143,828,527.79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090,838.67元(不含增值税),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45,781.21元(不含增值
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45,781.21元(不含增
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说明
     1       材料制作费                                  240,566.03
     2       律师费                                      188,679.25
     3       登记费                                       16,535.93
                   合计                                  445,781.2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