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10-1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安徽鑫铂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铂股份”)2021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
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发生的各类借款、票据、保函业务等融资行为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
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唐开健,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411811978********

    唐开健先生,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长
江商学院 EMBA 在读。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
限公司任销售员;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就职于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总经理、执行董事;2013 年 8 月
至今先后担任发行人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苏州鑫铂执行董事;

                                      1
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天长天鼎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鑫铂科技
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鑫铂铝材执行董事; 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鑫铂
光伏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天哲节能监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唐
开健先生曾获得安徽省“特支计划”第四批创业领军人才、滁州市“全市优秀退役军
人”、天长市“2018 年度优秀企业家”、滁州市“2019 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家”、滁州市
2021 年度“最美退役军人”等奖项。

    王珏,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205021981********

    王珏女士未在公司任职。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唐开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642.269 万股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38.22%,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634.512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30%,合计控制公司 42.52%股权,王珏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开健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唐开健、王珏夫妇存在关联关系,唐
开健、王珏夫妇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事项

    经查询,唐开健、王珏夫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唐开健、王珏夫妇信誉良好,具备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能力。

    三、拟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方:唐开健、王珏夫妇

    被担保方: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苏州鑫铂铝
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安徽鑫铂
铝材有限公司、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融资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杨村支行
及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增加担保额度:5 亿元

                                      2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 需求
合理分配使用,签署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担保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收
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
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六、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
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
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葛剑锋                   周 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