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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
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赵婷婷、赵明健、常伟


                                                        2022 年 12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