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1、整体调整
发行方案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将“非公开发行”等相
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等。
2、发行方式和时间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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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
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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