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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引 第1号——主 板上市 公司规 范运 作》等 法律法 规以 及《公 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
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
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 次监事会会议,会 议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结果
                       1、《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第二届监
2022年2                议案》
           事会第十                                                  通过
 月24日                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四次会议
                       情况的议案》
                       8、《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22年4
           事会第十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25日
           五次会议
                      1、《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
           第二届监
2022年5               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事会第十                                              通过
 月18日               2、《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孙公司安徽鑫铂科
           六次会议
                      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变更营业范围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签订<轻量化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生产
                      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第二届监   案》
2022年5
           事会第十   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通过
 月30日
           七次会议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22年6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事会第十                                              通过
 月15日               理的议案》
           八次会议
                      3、《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第二届监
2022年8               要的议案》
           事会第十                                              通过
 月23日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九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22年9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事会第二                                              通过
 月2日                案》
           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的
                      议案》
           第二届监   2、《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
2022年10   事会第二   交易的议案》
                                                                 通过
 月11日    十一次会   3、《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       议案》
                      4、《关于签订<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
                      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监
2022年10   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26日    十二次会
             议

           第二届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22年12   事会第二
                      金的议案》                                 通过
 月28日    十三次会
             议

   二、2022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2年度财
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2年度,除了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以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
权益的情况,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
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
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
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
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