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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3-2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鑫铂股份(003038.SZ)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树培                         联系电话:0551-62270323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剑锋                         联系电话:0551-62270323



    一、保荐工作概述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14 日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规则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很
                                                                           不适用
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好的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上市申报文件真实性及赔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
                                               是                        不适用
中所作各项承诺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鑫铂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鑫铂股份
                                                已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
1.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签订了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保荐协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发布《关
                                                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
                                                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鑫铂股份的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陈树培、葛剑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树培               葛剑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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