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谨将本截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及经审计之财务报告呈各位股东省览。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993年 93年比92年增长(%) 1992年 1991年 营业收入 266971724 116.16 123507377 66174393 利润总额 58024953 253.57 16411226 7025281 税后利润 50839278 363.47 10969208 4782516 资产总额 317504564 89.11 167896425 79441112 股东权益 195684432 230.10 59281139 18291973 每股净资产(元) 3.21 -- -- -- 每股收益(元)(1)加权平均 0.94 -- -- -- (2)全面摊薄 0.83 -- -- -- 每股红利 0.41 -- -- -- 股东权益比率 61.63% -- -- -- 净资产收益率 39.88% -- -- -- 注:(1)1993年度股本总数按全年加权平均和按全面摊薄方法分别计算,其余指标均采用的年末数; (2)本集团1992年度以前尚未发行股票,所以一些对比数不适用。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集团董事会在充分考虑股东权益和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条例铁规定,提出199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议案: 1、199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0127759元分配比例如下: 公积金 35% 17544715元 公益金 15% 7519164元 分红基金 50% 25063880元 2、1993年度分红基金为25063880元,分红方案为: 每10股派送5股红股及现金1.00元。 即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总股本61000000股,每股分红基金0.41元。以红股方式支付0.30元,共派送红股18300000股,金额为18300000元,另从以往公积金中派送0.20元/股,共派送12200000股;以现金方式支付0.10元,共派送现金6100000元。另每股留存红利0.01元,共留有663880元。 以上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主管机关批准后执行。 三、业务回顾 (一)经营情况 1993年公司坚持稳健发展的宗旨,以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为原则,在巩固原有的工业基础上税间拓展高科技项目,提高产品档次以增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同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及公司长足发展需要,重点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即由工业系统逐渐扩展到商业系统,向工商一体化模式转变,为公司产品名牌化、系列化,经营连锁化、国际化打下基础。 公司依靠航空工业雄厚技术基础及地处深圳特区的优势,始终坚持以高科技为先导,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继国内首家采用硬质合金及宝石材料制造的永不磨损系列名表,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 工商一体化是扩大销售网络,提供优良服务推广名牌产品的重要手段。产供销一条龙使公司有较强的上游和下游的互补性。至93年底,公司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共设14个销售分部,近3000多个零售网点及近10个维修上,同时,分别在北京、上海、、青岛、深圳成立了5家专营飞亚达表及世界名表的世界名表中心连锁店。竣工在即的西安豪门购物娱乐城是公司93年最新发展项目之一,目标是在西安市及我国西北地区建立一家高尚豪华多功能的消费场;而成都豪门购物城是将继西安豪门的第二连锁店。 去年,成表及其配件的出口有所增长,产品档次及价格有所提高,特别是永不磨损宝石表镜、表芯步进马达、直销瑞士、日本、美国、、台湾,质量及价格上有极大的竞争力。 原飞亚达大厦部分工厂迁工作已接近顺利完成阶段,可望在94年下半年进行改建工程,可望具有金融功能的,以高级写字楼为主的飞亚达大厦。 (二)对溢利预测差异的说明 公司九三年实现税后利润5083.9万元,比原溢利预测2539万元增长了100.23%,其主要原因是: 1.0/93年公司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注重新产品、高档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营销,使产品的销售利润率有较大的提高。 2.在多元化经营特别是涉足商业建立飞亚达精口连锁店方面有所收益。 3.深圳市政府在公司享受减免所得税方面给予了巨大支持。公司免征1993年度所得税。 4.93年溢利预测在公司发行股票前作的,未考虑股金到位后对溢利的影响。 (三)股金运用情况 公司一九九三年三月首次发行A、B股股票,共筹得股金(含溢价已扣除发行费用)计折合人民币9322万元,股金于九三年六月全部进入公司帐户。 股金运用之计划原为九个项目,并且在1993年-1996年期间实施。鉴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整政策以及市场形势变化、项目报批手续等客观因素,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除下列投资的项目外,原招股说明书中计划投资的其它项目要推迟到九四年及以后的度实施。 九三年公司投入资金的项目主要为: 1.对现有技术设备更新、扩充高档表生产线投入658万元。 2.建立飞亚达精口连锁店投入1406万元。 3.地人股投资等934万元 其它未作投入的股金,暂拨作流动资金使用。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报告,截止199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6100万股 发起人法人股:3350万股,总股本54.92% 境内社会公众股:1000万股,总股本16.39% 内部职工股:250万股,总股本4.10% 人民币特种股:1500万股,总股本24.5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到1994年3月31日)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 33500000 54.92% (2)TANDER CHINA INVES-TMENT CO.LTD 1076000 1.76% (3)中国平保(香港)公司 1032000 1.69% (4)VASTFORK INDUSTRIAL LTD 1032000 1.66% (5)BS/NEWTON INVESMENT MANGMENT LTD 1010000 1.33% (6)SHUM KONG INDUSTRY & TRADING (HK) CO.LTD 812000 0.71% (7)LEE MEI KUEN (C/O PI-TTWATER INV.CTD) 432000 0.70% (8)SAM SUM INDUSTRIAL CO 430000 0.70% (9)PITTWATER INV LTD 430000 0.70% (10)GOOD NATION INVESTEENT 422000 0.69%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自股票上市以来上述人员持股无变动。 六、重要事项 1.199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每届股东大会。 2.1993年6月3日飞亚达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3.1993年6月26日与四川省地产房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组建成都豪门购物中心。 4.1993年11月20日民西安民生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迅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组建中外合作西安豪门购物娱乐城。 5.公司筹建的“钟表、饰物高科技工业基地”项目,经市重大工业项目课量组调查评估并经市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被确定为我市2000年前新上重大工业项目。 6.B股审计师的聘请。公司九二年股份制改组之时,由B股包销商聘请了安达信公司为包销的审计师,审计的基准日为一九九二年九月三十日。鉴于原审计师由包销商聘请并且审计的时间不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德勤会计师行为一九九三年度B股审计师。 7.1993年10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发“金桥奖”。 8.1993年11月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发政府颁发广东省文明单位荣誉证书。 9.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授予一九九三年全国机民产品出口先进单位。 七、本集团子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深圳飞达表业有限公司 深圳 HKD700000.00 75% 生产经营电子石英钟表及零配件 深圳飞镖表业外观件有限公司 深圳 HKD7000000.00 75% 生产经营手表壳.表带及其他零配件 深圳飞宇艺术钟有限公司 深圳 HKD3000000.00 75% 生产经营种艺术钟 深圳飞晶光学器联合有限公司 深圳 RMB3520000.00 75% 人造蓝宝石.光学镜头及相关的人造蓝石装饰品 深圳天福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HKD3000000.00 66% 生产经营电子计时器 深圳飞图技术开发公司 深圳 USD550000.00 60% 脉冲镀金.真空镀膜 八、业务展望 1.发展计划 一九九四年公司将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深圳市2000年总体规划的要求,坚持以飞亚达表为龙头产品,在产品名牌化、系列化、经营连锁、国际化的原则指导下,实现“工商两翼齐飞”计划,同时对一些短期性的具有高回报率的项目适当投资。近期内,公司将重点进行如下几项工作: 具有国际经营管理方式的西安豪门购物娱乐城争取在今年五月中旬隆重开业,成都豪门争取在年内成为第二家连锁购物城。 在国内中心城市商业区增建8家业、钟表连锁专卖店。 在香港建立2家飞亚达专卖店,同时加强与海内钟表专业经销合作,在香港及东南亚建立5~10家特许经营店,减少虽间销售环节直销飞亚达表。 为配合飞亚达海内外直销计划,今年下半年将隆重推出消费者莸首以待的飞亚达精密陶瓷表。 拟在美国关岛置业,为飞亚达产品直销美国打下基础。 完成飞亚达大厦的改建工程,使飞亚达物业能创造出更的经济效益。 对一些非长线投资项目进行适当投资,实行跨待业多元化经营。 根据市委要求,计划筹建飞业达钟表、饰和搞科技工业地,以满足公司后十年的发展规划的需要。 2.年度溢利预测 本公司一九九四年溢利预测是蛇口中华会师事务所根据该所审定的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业务开拓状况及其他业务资料并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编制而成。预测94年税后利润总额将达6500万元人民币,若按总股本9150万股计算,每股收益为0.71元人民币(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九、本集团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IYTA HOLDINGS LIMITED。 2.公司地址:深圳深南中路中航苑飞亚达大厦 邮政编码:518041 电话:3348365 图文传真:3348369 3.法定代表人:门腾善 4.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5.集团公司股票简称: “飞亚达A” 证券代码“0026” “飞亚达B” 证券代码“2026” 6.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行 7.法律顾问:蛇口律师事务所 8.集团公司股证事务授权代表:卢炳强、嵇元弘 9.有关本集团资料置于集团总部,以备股东查阅。 联系地址:深圳深南中路中航苑飞亚达大厦 电话:3348365 十、重要财务报告及附注说明 已审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说明 根据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蛇中中财审报字【1994】第64号审计报告书,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说明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九九三年度 附注1.公司设立及改组说明 本公司系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昨【1992】1259号文批准,由原“深圳飞亚达计时工业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仍为深圳内法字01141号,注册资本为61000000.00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种指针式石英表及其机芯、零部件、各种计时仪器,加工批发K金首饰表。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昕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除内部往来、资金的拨入与拨出、内部销售及收取费用的相互抵销、内部销售存货所包含的利润相互抵销、少数股东权益予以扣除外,相同项目的资产、负债、成本费和费用逐项合并。 (3)货币换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时外汇实际价值的比值为记帐汇率折算人民币入帐。 (4)存货 A.本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在途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B.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确定。 C.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五成法”摊销。 (5)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要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1993.1.1-6.30 1993.7.1-12.31 房屋及建筑物 4.5% 217.4% 4.5% 其中:房屋装修设施 18% 18% 19% 机器设备 9% 9% 9.5% 运输工具 18% 18% 19% 电子设备 18% 18% 19% 其他设备 18% 18% 19% (6)坏帐准备 本集团按年末所有债权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 (7)递延资产开办费 开办费系指以下各公司在其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其摊销期五年。 (8)递延资产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系指以下各公司对租入的厂房办公楼进行装修和改造以及污水处理、供水供电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其摊销期为五年。 (9)无形资产 开形资产系深圳习晶光学器件联合有了公司合营乙方作为资本投入的“宝石表镜”生产制造专有技术。 (10)销售收入实现标志 本集团产品、商品及劳务收入,以产品、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标志。 (11)利润分配 本集团各对截至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税后可供分配利润按各公司董事会之有关决议分配完毕,一九九三年度的税后利润尚未进行所得税。 附注3.税项 集团本部及深圳飞宇艺术钟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深圳飞镖表业外观件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注4.约定资本支出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本公司与中国西安民生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迅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西安豪门美食娱乐城有限公司合同书》,合作经营西安豪门美食娱乐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000.00元港元,本公司占50%的股权计8000000.00港元,约定一九九四年五月十日前全部缴付。 附注5.对比数据 为了与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填列方法保持一致,对上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某些数据已作适当重分类。 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