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9-003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 2019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由 130 人调整为 128 人,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由 427.7 万股调整为 422.4 万
股。
董事长黄勇峰先生、董事总经理陈立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
余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19-005》。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19 年 1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2.4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长黄勇峰先生、董事总经理陈立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
余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公
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9-006》。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