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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A: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9-009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实施的有关事
项。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工
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A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
具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1 月 11 日
       2.授予数量:422.4 万股
       3.授予价格:4.40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 128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管理、业务、专业、技术骨干。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
表: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股本总额比例
                                            数量(万股)
                                                                 (%)             (%)
       黄勇峰            董事长                 10               2.37%             0.02%
    陈立彬           董事、总经理          10            2.37%            0.02%
                      副总经理、
    陆万军                                  8            1.89%            0.02%
                      董事会秘书
    刘晓明             副总经理             8            1.89%            0.02%
     潘波              副总经理             8            1.89%            0.02%
     李明              副总经理             8            1.89%            0.02%
     陈卓              总会计师             8            1.89%            0.02%

其他核心管理、业务、专业、技术骨干
                                          362.4          85.81%           0.83%
               (121 人)

             合计(128 人)               422.4           100%            0.97%

    6.激励对象获授 A 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公司《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涉及的授予激
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
事会决定对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
司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0 人调整为 128 人,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由 427.7 万股调整为 422.4 万股。除此之外,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7.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 A 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或
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5 年);
    8、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
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业绩条件为: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5%;
    第一解锁期
                        (2)以 2017 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0%;
                      (3)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股东单位的考核指标,且
                      △EVA 大于 0;
                      且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0%;
                      (2)以 2017 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二解锁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0%;
                      (3)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股东单位的考核指标,且
                      △EVA 大于 0;
                      且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5%;
                      (2)以 2017 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三解锁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0%;
                      (3)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股东单位的考核指标,且
                      △EVA 大于 0;
                      且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解锁期内,若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照计划规定比例逐
年解锁;若未达到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统一回
购并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每期激励计划方案的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 A 股限制性股
票上限为本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 33.3%、33.3%和 33.4%,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等级                【A】             【B】         【C】              【D】

    当年解锁比例                       100%                  50%                0%

    当期未解锁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定。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情形的,其 A 股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飞亚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1210007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 128 名激励对象缴纳
的认股款计人民币 18,585,6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224,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人民币 14,361,600.00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增资完
成后,公司股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 438,744,881 股变更为 442,968,881 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42,968,881 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由 37.15%下降至 36.79%,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0,513       0.09%          4,224,000       4,604,513     1.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8,364,368   99.91%               0          438,364,368   98.96%
三、股份总数       438,744,881 100.00%            4,224,000      442,968,881 100.00%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442,968,881 股摊薄计算 2017 年度每股收益
0.3165 元/股。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A 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