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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0-068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回购部
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 2020-045》。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公告 2020-055》。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7 日、2020 年 7 月 24 日及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回购
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4,532,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6.58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5.93 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632,969.18 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
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8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531,800 股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