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5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0-070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 2020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经营业绩平稳快
速提升,确保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的《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并拟实施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期)。
董事长黄勇峰先生、董事总经理陈立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
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期)(草案)》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实际情况拟订的《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董事长黄勇峰先生、董事总经理陈立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
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具体细节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
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锁;
(4)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时,按照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
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
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本计划规定的离职、退休等特殊情形时,
处理已解锁或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
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包括但不限于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
等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它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
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期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长黄勇峰先生、董事总经理陈立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
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向高端精密科技转型战略,结合智能穿戴和精密科技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以
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讯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登
记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0-072》。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