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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监事会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2020-12-31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飞
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
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4、监事会对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
励对象名单及绩效考核结果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12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为剩余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涉及解除限售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7641 万股。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