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3-016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
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
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