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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8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请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 2022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我们进行
了事前沟通,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年度预计的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
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大华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
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120 万元,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独立董事:王建新)    (独立董事:钟洪明)      (独立董事:唐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