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 关于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 2022 年 股东大会的法律顾问,本所指派梁建东律师、唐健律师 进行现场见证,就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法律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简称《治理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贵公司《公司章程》就本次会议的召开、召 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和法律问题进行 审查,本所律师将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 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了 各股东,并对所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14 时 30 分在飞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 会议室召开。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 张旭华 主持。本次会议时间、地点、审议内容 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审查,贵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5,702,6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2.07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4,711,4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1.83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91,2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74%。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5,100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0.1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5,10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 数 0.170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725,33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0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734,07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80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91,2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74%。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5,100 股,占公司外 资股股份总数 0.1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5,10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 份总数 0.1704%。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 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关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 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0,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2.00《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0,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3.00《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7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1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9%。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4.00《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175,68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2%;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1,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3%;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5.00《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2%;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1,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3%;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6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12,700,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1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9%。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3 年度银行总授信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41,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0%;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43.830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47,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3,8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67%;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4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0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30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47,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467%。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8.00 《关于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30,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1%;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0%;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31.7274%;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692%;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3,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58%;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3%;弃权 1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9%。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4%;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692%;弃权 1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提案 9.00 《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7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1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9%。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7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4,400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9%;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1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9%。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74,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40%;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3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2%;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1,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3%;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2%;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1,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3%;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3.00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逐项表决) 提案 13.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77,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7%;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1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20%;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4%。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3.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2%;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1,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3%;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3.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0,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3.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175,68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0,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3.0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0,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3.0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12,710,9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7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提案 13.07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688,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2%;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1,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3%;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 同意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一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经统计,本次会议议案 1-10 属一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11-13 属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列议案以外的新议案,也未出现对议案进行 变更的情形。 经审查,贵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贵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 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〇贰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均自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Tel: +86 0755 8277 7609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41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