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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集团: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17  

						股票代码:000039、200039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B 公告编号:[CIMC] 2012—03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12 年 8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
报》(公告编号:[CIMC] 2012—026)。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 年 8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50;
    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8 月 16 日-2012 年 8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16 日 15:00 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麦伯良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 28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81,777,97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6%。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158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 1,455,259,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6%;参加网络
投票人数为 13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6,518,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1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60,750,802 股,占
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0%。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4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 436,025,138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9%;参加
网络投票人数为 1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4,725,664 股,占公司 A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7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21,027,171 股,
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8%。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154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19,234,66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5%;
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 2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792,511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
通过了本项议案。
    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    反对(股)    弃权(股)
                                                  例(%)
与会全体股东    1,481,777,973     1,466,444,177     98.97     5,079,731    10,254,065
与会 A 股股东       460,750,802     451,261,678     97.94     1,368,323     8,120,801
与会 B 股股东   1,021,027,171     1,015,182,499     99.43     3,711,408     2,133,2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祝迎彦、漆小川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贵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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