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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 航B: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0-03-25  

						REANDA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0]第1232 号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航空”)董事会《关于

    山东航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于2009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的认定。山东航空董事会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

    是对山东航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和《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

    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山东航空董事会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于2009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万强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运辉

    中国 北京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