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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 航B: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0-05-31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B 公告编号:2010-15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10 年4 月22 日

    召开的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2元(含税)。

    扣税后,B 股股东中属于非居民企业股东实际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8元;对于其他B 股股东,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按本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0 年4 月23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元:人民币0.8795)折合港币兑付。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6月7日,除息日为2010年6月8日,股权登记

    日为2010年6月10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10年6月10日(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6月7日)

    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2

    1、B 股股息于2010 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若B股股东在2010 年6月10日办理了“山航B”转托管,其股

    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其他事项说明

    如果公司B股股东中存在不属于非居民企业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

    况,请最晚于2010 年7月1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

    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分红派息已征税款和

    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由此给相关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咨询机构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济南二环东路5746号山航大厦1920房间

    联系人:范鹏 周广东

    电话:(0531)85698678

    传真:(0531)85698679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