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1 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2、同意《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议案中所 述关联交易为必需或正常商业往来,决策程序合法,对公司没有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11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2011 年度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发 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 独立董事:魏锦才 李淳 屈文洲 201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