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我们认真审阅了 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就 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名张幸福先生、马崇贤先生、曾国强先生、于海田先生、王 洁明女士、李秀芹女士、王明远先生、徐国建先生、王开元先生、平晓 峰先生、李淳先生、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其中 王开元先生、平晓峰先生、李淳先生、屈文洲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 形。 独立董事:魏锦才、李淳、屈文洲 201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