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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 航B: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2-06-11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 B       公告编号:2012-16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已经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实施

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非居

民企业、境内个人实际每10股派3.6元)。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

利所得税。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

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4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港元:人民币=1:0.8092)

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6月18日(T日),除息日为2012

年6月19日(T+1日),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1日(T+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12年6月21日(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6月18

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1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

于2012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2年6月21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

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法人股股份现金红利本公司将自行派发。

    五、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

扣所得税的情况,请最晚于2012年7月20日前(含当日)与本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本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协助向主管税

务机关就本次分红派息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

税款。

    六、咨询机构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济南二环东路5746号山航大厦8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范鹏 周广东

    电话:(0531)85698678

    传真:(0531)85698767分机8679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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