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航B:独立董事意见2012-08-27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一、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作了相应的修订,
其内容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未发现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发生。
三、我们对公司 2012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2012 年上半年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
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开元 平晓峰 李淳 屈文洲
201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