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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 航B:独立董事意见2013-08-14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2013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鉴于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基于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查评估,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我们对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2013 年上
半年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的情形。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
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开元 平晓峰 李淳 屈文洲
                                                       201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