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航B: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0-28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 B 公告编号:2013-72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3 年 14:00 在济南山东航空大厦 31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刊登在 2013 年 10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香港商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股东
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264,637,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6%,其中国有法人股 259,80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5%;境
内法人股 19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4,637,9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
会议由董事长张幸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董事人员的议案》;
孙秀江先生得 264,637,964 票。
二、审议《关于变更部分监事人员的议案》;
王武平先生得 264,153,364 票。
三、审议《关于变更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同意 264,637,964 股(其中内资股 260,000,000 股,B 股 4,637,964
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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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其中内资股 0 股,B 股 0 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数的 0%;
否决 0 股(其中内资股 0 股,B 股 0 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数的 0%。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田军律师、王同刚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本
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8 日
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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