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航B: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2-05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 B 公告编号:2016-04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1 月 26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董事会聘任于博先生为副总经理,履行维修副总经理职责,不再担任总工程师一
职。
于博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适应公司营销创新,推进附加业务收入要求,公司拟推进旅客伴手礼、付费餐食
及机上零售等产品,及公司酒店房屋租赁经营。为此,公司董事会拟在公司原经营范
围中增加“食品、保健食品、免税品、场地租赁、房屋租赁,酒店住宿代理及景点票
务代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和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正案》。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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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
期满三年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马崇贤先生、孙秀江先生、苗留斌先
生、姜成达先生、王洁明女士、李秀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
二大股东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明远先生、徐国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吕红兵先生、段亚林先生、吴超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以上人选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任职资格。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规
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本次提名三名独立董事进
行换届,尚缺一名。公司将尽快再遴选剩余一名独立董事,按程序进行补选。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四、《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6-06)
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经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定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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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于博先生简历
于博先生,1972 年 3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总工程师。
历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工程部青岛机务处副处长、机务工程部副部长兼
机务一中队中队长、运行中心副主任、机务工程部副部长、工程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兼
质量部经理、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
于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
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崇贤先生,1965 年 6 月生,内蒙古大学经济系计划与统计专业毕业,清华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山东航空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航修厂航材科副科长、支部书记,
蓝天旅客服务部总经理,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总经理,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
孙秀江先生,1962 年 2 月生,山东经济学院计统系毕业,高级经济师。现任山东
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室科员、综合二室副处级秘书,省对外经济贸易总公
司驻济南办事处主任、业务七部总经理,华鲁集团(香港)驻济南首席代表,华鲁集
团有限公司、香港华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鲁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山东华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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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
苗留斌先生,1971 年 2 月生,解放军空军第七飞行学院飞行专业。现任山东航空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东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历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一大队副队长、飞行一大队大队长、飞行部总经理、
飞行部党总支副书记,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等职。
姜成达先生,1959 年 11 月生,解放军空军第十六航空学校航行调度专业。现任山
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历任济空司令部航管处参谋,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航部签派处副处长、飞航
部总签派室副主任、飞航部副部长兼总签派室主任兼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运行中心
副主任兼鲁贵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兼东营机场总经理党支书记、运行中心主任、办
公室主任兼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一支部书记、运行总监兼值班经理室总经理,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运行总监兼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等职。
王洁明女士,1958 年 6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经济开发投
资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秀芹女士,1963 年 5 月生,研究生学历,财税高级经济师。现任山东省经济开
发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主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历任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人事监察科副科长、团委书记、人事教育科科长,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山东金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2003 年 5 月-2006
年 3 月曾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明远先生,1965 年 9 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划统计专业毕业。现任中国国
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历任西南航计划处助理、市场销售部助理、生产计划室经理、销售部副经理、市
场部副经理、经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网络收益部总
经理、商务委员会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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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建先生,1964 年 11 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现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历任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审计与规划处处长、财务会计处处长,北大方正
数码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澳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暨财务总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吕红兵先生,1966 年 12 月生,分别于 1988 年、1991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分
别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自 2009 年 9 月至今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读管理
工程博士学位,拥有中国律师资格证。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兼任中
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
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仲裁员,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咨询委员,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贸大学、上
海金融学院等特聘或兼职教授。现任中兴通讯、申通地铁独立董事,世茂房地产(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任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发审委
委员等职。
段亚林先生,1972 年 4 月生,管理学博士,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博士后。现任上
海淳富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副总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海创新产品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并曾兼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证
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管理研究
会常务理事等职。
吴超鹏先生,1979 年 6 月生,财务与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
财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国际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学
术期刊《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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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现任厦门空港、福日电子、利民股份独立董事。
研究涉及会计、财务、金融等领域,在国际和国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
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奖项。
以上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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