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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 航B:关于追加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2016-03-25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 B                   公告编号:2016-10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其中部分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需董事会追加确认。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崇贤先生、王

     明远先生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 年实际发生         超出预计金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额
      别                                                          发生金额
                                                                                 比例(%)    (万元)

               四川国际航空发
接受关联人
               动机维修有限公      维修费          76,000,000   139,922,734.58     11.57%        6,392.27
提供的劳务
               司

其他关联交     中国国际航空股    常旅客合作
                                                   35,000,000   61,675,975.36     100.00%        2,667.59
易             份有限公司


           (三)、超额关联交易的原因

           1、与四川国际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发生的维修费

           由于单台发动机大修金额比较重大,导致年度间金额变化剧烈,2015 年度


                                               1
         实际发动机送修执行与年初计划上存在一定偏差,且偏差集中在年底,是造成本

         次年度关联交易偏差的主要原因。

              根据 2015 年年初计划,送修四川国际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的两台发动

         机返回及账单归属期间为 2016 年。而实际返回时间分别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与

         2015 年 12 月 1 日,早于计划。上述两台次发动机发票均于 2015 年入账,结算

         金额约为 7800 万元,是造成 2015 年度关联交易超额的最主要原因。

              2.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常旅客合作

              以上 2015 年实际发生金额 6168 万元由两部分构成,2014 年度常旅客合作

         结算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以及 2015 年度常旅客合作最新预计交易金额,分别

         为 1172 万元、4996 万元,较之前预计金额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 2014 年度

         常旅客合作交易实际结算时结算标准发生变动;由于 2015 年年初预计年度交易

         金额时,常旅客累积、兑换里程等数据均为预计,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导

         致预计金额发生变动。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法定代   注册                     主营业务                          最近一期                  关联关系

              表人    资本                                                       财务数据
                                                                          2014 年度:
中国国际航   蔡剑江   130.8    国际、国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客、货、邮和行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营业收入 1048.26 亿元;
空股份有限            5 亿元   李运输业务;国内、国际公务飞行业务;飞机                             符合深交所《股票上
                                                                          净利润 37.82 亿元;
公司                           执管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公司间业务代理; 总资产 2096.42 亿元;     市规则》第 10.1.3

                               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和航空快递(信件   净资产 543.40 亿元;      条规定的情形。

                               和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机上免税品。
                                                                          2014 年度:
四川国际航   柴维玺   7190     CFM 生产的飞机发动机维修、修理、检修及其                             第二大股东的子公
                                                                          营业收入 15.27 亿元;
空发动机维            万美     他相关服务。                                                         司,符合深交所《股
                                                                          净利润 0.67 亿元;
修有限公司            元                                                  总资产 10.42 亿元;       票上市规则》第

                                                                          净资产 6.14 亿元;        10.1.3 条规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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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

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

    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或按主管部门要求定价;无国家或

主管部门规定的,则适用于同类产品的公平市场价;无参考市场价的,由双方协

商确定。

    (三)以上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已签署协议执行;需新签署的协议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以上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与航空客货运输主业配套相关

的服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超额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以上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是合法、严谨的,价格是公允的,并经过了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的充分论证,对公司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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