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徐传钰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过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徐传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独立董事:吕红兵、段亚林、吴超鹏 2016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