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航B: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3-31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518Z006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518Z0068 号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航空”)2021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 518Z0027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
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
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山东航空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
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
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山东航空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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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山东航空为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
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容诚
审字[2022]518Z0027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报告仅供山东航空和监管机构使
用,且不得分发给除山东航空和监管机构以外的机构和人员。本段内容不影响
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运辉(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跃烽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 红
中国北京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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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
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主要为国际、国
营业收入 12,515,317,963.16 10,534,403,350.87
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等
减: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传媒资源使用费收入、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
54,035,710.22 56,794,107.52 航劳务费收入、维修收入
收入
及租赁收入等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2,461,282,252.94 10,477,609,243.35
编制单位: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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