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航B: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2-03-3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两项议案,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经
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资源共享,
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
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3、同意将以上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吕红兵 段亚林 徐向艺 胡元木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