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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山航B: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

    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包括现场及通讯方式)、 次股东大会,

我们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或授权其他独董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

监事会,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   委托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缺席次
                                                                           大会次数
   姓名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吕红兵             6           0          0             6            0         1
段亚林             6           0          0             6            0         1
徐向艺             6           1          0             5            0         1
胡元木             6           1          0             5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依照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和独立的原则,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2 年 3 月 29 日,参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25 日,参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结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变更董事长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并

同公司提名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30 日,参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对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和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参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三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各专

业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我们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聘任,公司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等事宜认真分析,并积极参与讨论,

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参与审计工作,对公司年度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

和核查。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更好

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内部控制情况

    我们就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外部审计工作与内审人员和审计

师进行了沟通交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3、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 2022 年度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信

息披露程序,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对公司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5、年报编制情况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

过程中,我们认真参与了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对公司本年

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

流,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

部门、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会议,参与了年报审计各个重要阶段,确保了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作用,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力,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吕红兵 段亚林 徐向艺 胡元木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