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2003-08-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CHANGAN AUTOMOBILE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9号
邮政编码:630060
3.公司法定代表:赵国华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证券投资处
联系电话:(86)23-67591349
传 真:(86)23-67866055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向明强 严长云
5.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毕马域会计师行(境外)
6、律师事务所:信达律师事务所
7、股票简称:长安B
证券代码:2625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 标 项 目 1996年12月31日 1995年12月31日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63040 245125 7.31
2、净利润(万元) 21756 241523 -11.28
3、总资产(万元) 327068 209222 56.33
4、股东权益(万元) 147112 62852 134.06
5、每股收益(摊薄)(元) 0.29 0.48 -39.58
6、每股净资产(元) 1.95 1.54 26.62
7、净资产收益率(%) 14.79 39.01 -62.09
8、股东权益比率(%) 41.98 30.04 49.73
注:95年末每股净资产按经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后净资产和50619 万股
总股本计算。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是公司创立的第一年,公司己实现由规模生产向规模经营的转变,并以
规模经营为目标,遵循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为宗旨,以提高产品品质、开发新型汽
车、完善售后服务、拓展全国市场为保障,创造了微型汽车产销之历史最高水平。
1996年公司实现汽车销售72579辆,市场占有率17.74%,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在96年度汽车市场竞争极为激烈的形势下,为保持公司在微车行业的领先地位,增
强竞争实力,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到推成本、 层层分解
成本和成本否决。
(2)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全面开展ISO9000系列标准的达标认定工作,同时推
广“奥地特”商量评审办法,在产品开发、产品质量和现场管理上取得了明显进步。
(3)根据市场需要,积极开发新产品,实现SC6331 高顶面包车(带顶置式空
洞)及其系列专用车和SC1505农用车的批量投产。
(4)加强销售力量,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拓市场。
2、96年度销售收人、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分析
公司全年实现汽车销售72579辆,较上年66178辆增长9.67%,较96 年盈利预测
方案减少4.4%,实现销售收入2630410万元,较上年增长7.31%,较96年盈利预测方
案减少10.4%;实现净利润21756万元,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后为20283万元,较 96
年盈利预测方案减少7.98%。影响96 年度销售收人和净利润较预测数减少的主要原
因是:
(1)销售量72579辆未达到96年预测数75924辆。
(2)从公司长远利益考虑,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公司采取了适当牺牲利
润占市场的营销策略,对本公司汽车价格作了适度下调。
(3)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影响利润减少。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1996年10月经国务院证券委批准,向境外合格投资者发售25000万股B股,
合并筹集资金585284616.37元人民币。
根据B股发行招股说明书,该募集资金计划用于:
(1)汽车整车生产线建设24000万元
(2)发动机生产线建设18000万元
(3)技术开发中心建设9600万元
(4)营运资金及还贷700万元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1)21931万元用于汽车整车生产线的项目建设。
其中:冲压生产线3432万元;
焊接生产线16458万元;
涂装生产线1279万元;
总装生产线463万元;
新区停车场、货场319万元。
(2)2883万元用于发动机及有色铸造线的建设项目款。
(3)2001万元用于模具中心建设。
以上支付款项含向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收购的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项目,项目明
细详见下表:
在建工程项目 资产价值(万元)
十万辆焊接线 16458.00
微车大模具车间 2001.00
大冲线二期工程 1299.00
发动机有色铸造线 2723.00
新区停车场、货场 319.00
小 计 22800.00
(4)7000万元用于本公司的营运资金。
(5)剩余24665万元将继续用于十五万辆奥拓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
项目的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相符,项目建设进度按预期
计划进行。
四、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新年度生产经营总目标
(1)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生产经营总目标:8.10
8──是指生产和销售8万辆汽车
10──是指生产10万台发动机,自用8万台,外销2万台。
(2)公司为实现总目标采取的措施。
①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新型汽车及发动机产品。
②加强产品质量之控制,提高产品实物质量。
全面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汽车产品平均首次故障里程达到2500 公
里以上,平均故障间隔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
③严格内部管理,推行经济责任制。
④拓展市场营销,展开市场攻坚。
本公司将把提高市场占有率放在经营工作第一位,继续推行“四项承诺”,扩
大维修服务范围,重点推展“四项工程”,即网络工程、服务工程、素质工程和形
象工程。
(3)正在建设、开发中的项目的预期进度。
本公司在一九九七年度将逐步实施15万辆奥拓微型轿车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周
期两年,主要扩建奥拓轿车整车生产能力达到15万辆、发动机生产能力达到24万台,
新建汽车技术开发中心。
进行发动机“双加”项目的技术改造, 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同时还将进行
SC6350型微型厢式客车生产线的技术改造。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数量单位:股,每股面值:1元)
股 份 类 别 期 初 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 末 数
(发行B股) 1996年12月31日
(一)尚未流通股
国有法人股 506190000 0 506190000
尚未流通股合计 506190000 0 506190000
(二)已流通股份
B股 0 250000000 2500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0 250000000 250000000
股份总数 506190000 250000000 756190000
注:已流通股份25000万股B股其中12500 万股系战略投资者认购并承诺自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不上市流通(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己对其锁定三年)。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系经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以长安汽车有
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并向境外投资者配售25000万股B股于1996年10月31日
创立而成。公司原股本(即96率期初数)为发起人经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后
净资产折股数500190000股。1996年10月发行B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56190000股。
3、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截止1996年12月31日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0619 66.94
2 SUZUKI MOTOR CORPORATION 8750 11.57
3 AMERICAN SUZUKI MOTOR CORPORATION 2500 3.31
4 NISSHO IWAI CORPORATION 1250 1.65
5 中国国泰控股有限公司 499.97 0.66
6 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 450 0.60
7 GT PRC FUND 410 0.54
8 PACIFIC RIM ASSETS LIMITED 356.11 0.47
9 联合国际财务投资有限公司 166.32 0.22
10 MANSION HOUSE SECURITIES(PE)LTD 120 0.16
4、截止1996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东人数6658人,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1人,
社会公众股6657人。
5、公司董事、监事持股情况
截止日期11996扫12月31日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1 赵国华 董事长 0 0
2 江从寿 副董事长 0 0
3 山内启司 副董事长 0 0
4 赵泽民 董事 0 0
5 景之金 董事 0 0
6 简树梁 董事 0 0
7 陈成 董事 0 0
8 赵鲁川 董事 0 0
9 王重生 董事 0 0
10 渡边高光 董事 0 0
11 铃本俊义 董事 0 0
12 李 栩 监事 0 0
13 周夏英 监事 0 0
14 杨中斗 监事 0 0
15 汪 阳 监事 0 0
16 张金堂 监事 0 0
六、重要事项
1、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6]30号文批准,公司(筹)于1996年10 月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2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中:日本铃
本株式会社、American Suzuki Motor Corporation 和日商岩井株式会社作为战略
投资者认购发行B股总额的50%,即125000000股,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 元;
向其他外资股股东发行1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3元。 本次发行合共募
集股款(扣除发行费用后)585284616.37元,已由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以(96)验
资字第093号出具验资报告。
2、公司董事告于1996年10月31日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 会议选举了赵国华
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江从寿先生、山内启司先生为副董事长,并聘任
江从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向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部
分在建工程的议案》。
3、公司于1996年10月31日召开创立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51771.46 万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约68.38%。大会审议井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章程》及《关于向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部分在建工
程的议案》等,选举了赵国华等十一位董事及李栩等五位监事。本次创立大会决议
公舍刊登于1996年1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
4、根据公司1996年10月31 日创立大会通过的《关于向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部分在建工程的议案》,公司于1996年12月31日正式收购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
司经中华财务咨询公司评估的部分在建工程。该等在建工程包括十万辆微型汽车焊
接线、微车大模具车间、发动机有色线铸造线等,价值22800万元。
5、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的注册地址、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均未发生变更。
6、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企 业 名 称 注册资金 本公司权益 主营业务
(千元)
(一)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进出口公司 10000 100% 汽车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和
零售;
重庆江陵机电总公司 400 100% 汽车零配件的批发和零售
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850 99% 汽车、发动机和零件的销售
(二)、投资公司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USD5998万 50% 奥拓微型轿车的制造和销售
八、财务报告摘要
(一)、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罗铮、武卫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见附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摘要(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1、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本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而制定的。
(A)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本报告所载的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进出口公
司、重庆江陵机电总公司、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会计年度之会计报
表。各公司相互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及余额均于合并时抵消。
(B)存货
存货采用定额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并按月结转成本差异,将定额成本调整为
实际成本。存货成本按加权平均法结转。产成品成本中包含直接人工费用和应分摊
的间接费用。
(C)长期投资:
本公司以权益法计算在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D)固定资产:
与购买或建造厂房、建筑物、机器及设备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购
建期间的利息及外汇汇兑损益,全部资本化为固定产。
当厂房或机器设备建成并调试完工后,转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
限。预计残值率3%,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别为:
厂房及建筑物 20-35年
机器及设备 10-20年;
运输工具 8年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E)销售:
销售在发出商品、提供务务、同时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时予以确认。
(F)维修保养费;
维修保养费于实际发生时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G)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法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H)退休金:
退休金以实际发生法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2、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如下:
1996 1995
一年以内 606760 263618
一至二年 70579 37354
二至三年 15357 2875
三年以上 1262 1465
693958 305312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如下:
1996年 1995年
一年以内 42418 145707
一至二年 155049 38024
二至三年 32500 17273
三年以上 2770
229967 203774
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联营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款, 此款按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4、存货
1996 1995
原材料 323975 269608
在产品 46999 48015
产成品 98218 197851
在途材料 37352 14831
506544 530305
5、长期投资
1996 1995
所占联营公司净资产 154630 154928
长期投资为本公司对重庆长安铃本汽车有限公司(“长安铃本”)的投资,长
安铃本是由本公司与日本铃本株式会社和日本日商岩井株式会社合资组建的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投资比例分别为50%、35%和15%,合营期限三十年。
6、资本公积
资产评估增值 272566
B股发行溢价 335285
B股申购款存款利息收入 884
608735
7、盈余公积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合 计
从利润表拨入 21756 21756 ── 43512
1996年12月31日 21756 21756 ── 43512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法定公积金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 法定公益金按
公司税后利润的5%至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
可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要求提出,并在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提取。董事会建议从本年税后利润分别提取10% 的法定公积金
和10%的法定公益金,董事会建议本年度暂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8、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税后利润提取20%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为可分配利润,按经国内、 外
会计师审计的利润熟低的原则进行分配,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约70%用于股东分配。
96年度未分配利润62684
9、投资收益
九六年度投资收益-21259 千元系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重庆长安铃本汽车有限公
司投资损失。
10、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调整税后利润和股东权益
本集团的法定报表根据适用于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会计制度、中国通用财
务原则及会计准则编制,并在一些重大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此等差异时
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并税后利润及股东权益影响汇总如下:
税后利润 股东权益
1996 1995 1996 1995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之会计报表 217558 245229 1471121 628520
坏帐准备 (16684) (15697) (36974) (20290)
存货损失准备 500 (3000) (2500) (3000)
汇率并轨产生 (1527) (1527) 3054 4581
之汇兑损益折旧 (1326) ── (1326) ──
联营公司储备
及营运成果调整 (191) (4844) 14469 14660
冲销1995年存货及在建工程
等重估增值 4495 ── (46123) ──
根据国计会计准则编制之
会计报表 202825 220161 1401721 624471
九、其他事项
1、公司注册登记日期:1996年10月31日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9号
2、工商登记号码:渝经28546236-3
3、税务登记号码:51021150286320X
4、股票上市交易场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