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18 日下午 2:30 开始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T2 栋 2810 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欢迎辞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股东审议及质询 (四)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五)现场表决及投票 (六)统计现场表决票/股东自由交流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询问股东对表决结果有无异议 (九)股东大会决议签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8 日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向联营企业增资的议案 ........................ 2 议案二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 1 议案一 关于向联营企业增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长安汽车之联营企业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阿维塔科技”)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 扩股引入投资者。目前已确定投资方,其中,长安汽车拟增资 116,900 万元,持股比例将由 39.02%增加到 40.99%。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阿维塔科技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产业链资源协同,助推 智能电动汽车(SEV)业务加速发展,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 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最终确定六家投资方(其中 一家以联合体的方式),分别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色基金”)、嘉兴聚力展业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聚力基金”)、青岛月湾智网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青岛月湾基金”)、 湖州创晟驰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 创晟驰铭基金”)、重庆承安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承安基金二期”)、以及天津韦豪海河 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韦豪海河 基金”)、宁波甬欣韦豪一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宁波甬欣韦豪基金”)和义乌韦豪创芯一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义乌韦豪创芯基金”) 的联合体。阿维塔科技已与上述新进投资方签署相关战略的合作 协议,拟在销售网络支持、芯片保供和视觉图像感知、智能座舱 开发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进一步强化产业链资源优势。 长安汽车、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 方资产”)等交易各方拟与阿维塔科技签署《关于阿维塔科技(重 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阿维塔科技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7,242.12 万 元 , 由 人 民 币 117,224.26 万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164,466.38 万元。长安汽车拟增资 116,900.00 万元,其中 2 21,682.7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南方资产拟增资 10,000.00 万元, 其中 1,854.8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绿色基金拟增资 48,000.00 万元,其中 8,903.1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嘉兴聚力基金拟增资 23,000.00 万元,其中 4,266.0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青岛月湾基 金拟增资 15,800.00 万元,其中 2,930.6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湖州创晟驰铭基金拟增资 15,000.00 万元,其中 2,782.22 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重庆承安基金二期拟增资 10,000.00 万元,其中 1,854.81 万 元 计 入 注 册 资 本 ; 天 津 韦 豪 海 河 基 金 拟 增 资 7,000.00 万元,其中 1,298.3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宁波甬欣韦 豪基金拟增资 6,000.00 万元,其中 1,112.89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义乌韦豪创芯基金拟增资 3,000.00 万元,其中 556.44 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 长 安 汽 车 持 股 比 例 由 39.02% 增 加 到 40.99%,南方资产持股比例由 8.73%稀释到 7.35%,绿色基金持 股 5.41%,嘉兴聚力基金持股 2.59%,青岛月湾基金持股 1.78%, 湖州创晟驰铭基金持股 1.69%,重庆承安基金二期持股 1.13%, 天津韦豪海河基金持股 0.79%,宁波甬欣韦豪基金持股 0.68%, 义乌韦豪创芯基金持股 0.3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未参与增资,持股比例由 23.99%稀 释到 17.10%;重庆承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重庆承安”)未参与增资,持股比例由 19.01%稀释 到 13.55%;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福建闽东”)未参与增资,持股比例由 5.00%稀释到 3.56%;重庆两江西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两江西证”)未参与增资,持股比例由 1.87%稀释到 1.33%;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 方工业基金”)未参与增资,持股比例由 1.25%稀释到 0.89%;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来汽车”)未参与增资, 持股比例由 1.13%稀释到 0.81%。 (二)构成关联交易 南方资产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 3 下简称“兵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联营 企业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鲜志刚先生、张博先生、刘刚先生、周开 荃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成交金额将超过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适用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计算原则,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南方资产 1.企业名称: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6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01 年 8 月 28 日 5.法定代表人:肖勇 6.注册资本:33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7788 8.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兵装集团持股 100% 4 10.历史沿革: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兵装集团出资 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西 南兵器工业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10%。2003 年 1 月,南方资产注册资本增至 20,000 万元,其中:兵装集团出资 1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5%。2009 年 8 月,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将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兵装集团,南方资产成为兵装集团全资子公 司。2009 年 10 月,南方资产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10 亿元。2014 年 9 月,南方资产以未分 配利润转增资本 10 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0 亿元。2016 年 12 月,兵装集团增资 30,000 万元,南方资产注册资本增至 23 亿元。2018 年 10 月,兵装集团增资 100,000 万元,南方资产注 册资本增至 33 亿元。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承担兵装集团“产业投资 平台”、“资产经营平台”、“资本运营平台”与“金融投资平 台”的四大战略定位,是兵装集团唯一的资本运作及资产运营平 台,也是兵装集团价值创造的核心企业及利润贡献中心。 1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2021 2022年6月30日/2022年 项目 年度 1-6月 营业收入 19,437 13,304 净利润 99,636 71,090 净资产 844,325 931,362 13.关联关系说明:南方资产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兵装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4.经查询,南方资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绿色基金 1.企业名称: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110 号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14 日 5.法定代表人:过剑飞 5 6.注册资本:8,85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AXXR 8.主营业务: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出资比例 11.30%、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9.0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 9.0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9.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9.04%、国家开发银行出资 比例 9.04%。 10.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1.关联关系说明:绿色基金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12.经查询,绿色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嘉兴聚力基金 1.企业名称:嘉兴聚力展业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 基金小镇 1 号楼 153 室-85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5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额:24,131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GEMY1X 8.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嘉兴聚力基金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10.经查询,嘉兴聚力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月湾基金 1.企业名称:青岛月湾智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峨眉山路 396 号 5 号楼 302 室)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14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招商金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认缴出资额:20,7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94X0M74D 8.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青岛月湾基金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10.经查询,青岛月湾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湖州创晟驰铭基金 1.企业名称:湖州创晟驰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8 幢 A 座-100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16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新未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额:16,726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JKYPY7D 8.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湖州创晟驰铭基金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10.经查询,湖州创晟驰铭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重庆承安基金二期 1.企业名称:重庆承安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7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 1 号附 5 号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2 年 7 月 1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承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额:10,66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BT5R1A21 8.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重庆承安基金二期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10.经查询,重庆承安基金二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天津韦豪海河基金 1.企业名称:天津韦豪海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204 工业 孵化-5-1253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10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韦豪镒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6.认缴出资额:2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93MA07HXUB73 8.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天津韦豪海河基金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天津韦豪海河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宁波甬欣韦豪基金 8 1.企业名称:宁波甬欣韦豪一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229 号(3-261)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韦豪通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6.认缴出资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E5FM434 8.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宁波甬欣韦豪基金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宁波甬欣韦豪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义乌韦豪创芯基金 1.企业名称:义乌韦豪创芯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杨村路 300 号 2 层 213 室(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3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额:120,000 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K1ARA59。 8.主营业务: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义乌韦豪创芯基金与长安汽车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义乌韦豪创芯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9 1.企业名称: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WUR5FXR 3.注册资本:117,224.2578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 106 号 1 幢 1 层 24 号 6.成立日期:2018 年 07 月 10 日 7.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 部件研发,技术开发、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等。 8.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主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 零部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和服务。首款车型阿维塔 11 将于 2022 年 8 月正式上市,年内开启交付。 9.历史沿革:长安汽车和蔚来汽车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联合 投资设立长安蔚来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 9,800.00 万元,双方各占股 50%。2020 年 6 月 4 日,长安汽车 完成增资 9,000.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18,800.00 万元,长 安汽车与蔚来汽车股权比例为 95.38%和 4.62%。2021 年 3 月 22 日,长安汽车和蔚来汽车同比例增资 1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 变更为 28,800.00 万元。2021 年 5 月 17 日,长安蔚来新能源汽 车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2021 年 8 月 23 日,阿维塔科技在重庆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 股,引入宁德时代、福建闽东、重庆承安、两江西证、南方资产、 南方工业基金进行增资,2022 年 3 月增资完成后,阿维塔科技 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8,8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17,224.26 万 元,股权结构变更为长安汽车持股 39.02%,宁德时代持股 23.99%, 重庆承安持股 19.01%,南方资产持股 8.73%,福建闽东持股 5.00%, 两江西证持股 1.87%,南方工业基金持股 1.25%,蔚来汽车持股 1.13%。 10.近三年又一期的股权变动及评估情况说明: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10 下简称“国融兴华”)对阿维塔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 评估:基于“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 010286 号”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果,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7.88 亿元;基于“国融兴华评报(川)字[2022]第 0007 号”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以 2022 年 3 月 1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62.60 亿元。差异原因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2-29)。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3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0,721.82 302,835.21 负债总额 150,202.92 86,454.25 应收款项总额 0 0 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 0 0 诉讼与仲裁事 项) 净资产 -19,481.10 216,380.96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20,872.66 -6,138.36 净利润 -20,980.58 -6,14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 20,538.97 -10,654.33 现金流量净额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审计机构 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12.阿维塔科技的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 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3.阿维塔科技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 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4.经查询,阿维塔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资金来 源为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 11 (三)本次增资,阿维塔科技原股东南方工业基金、宁德时 代、福建闽东、两江西证、重庆承安、蔚来汽车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单位 持股 持股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比例(%) 比例(%) 长安汽车 45,738.47 39.02% 67,421.25 40.99% 宁德时代 28,120.38 23.99% 28,120.38 17.10% 重庆承安 22,288.76 19.01% 22,288.76 13.55% 南方资产 10,230.91 8.73% 12,085.72 7.35% 福建闽东 5,860.85 5.00% 5,860.85 3.56% 两江西证 2,192.34 1.87% 2,192.34 1.33% 南方工业基金 1,461.56 1.25% 1,461.56 0.89% 蔚来汽车 1,331.00 1.13% 1,331.00 0.81% 绿色基金 - - 8,903.11 5.41% 嘉兴聚力基金 - - 4,266.07 2.59% 青岛月湾基金 - - 2,930.61 1.78% 湖州创晟驰铭基金 - - 2,782.22 1.69% 重庆承安基金二期 - - 1,854.81 1.13% 天津韦豪海河基金 - - 1,298.37 0.79% 宁波甬欣韦豪基金 - - 1,112.89 0.68% 义乌韦豪创芯基金 - - 556.44 0.34% 合计 117,224.26 100% 164,466.38 100%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对阿维塔科技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财 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国融兴华对阿维塔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投资人 拟参与认购阿维塔科技融资提供价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 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增资定价不低于该评估值。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根据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 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12 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 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 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 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 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即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 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而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 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专利技术、 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 低估,故本评估项目不宜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是以市场上与 被评估公司同类型上市公司为比较对象通过参数修正而确定被 评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虽然市场法所选案 例与被评估公司具有相似性,但因每个公司均有其自身特点,市 场法评估时很难全面考虑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因素,因 此市场法评估结果在反映股权价值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收益法 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估值价值的方法,不仅考 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 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影响,也考虑了企业所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行业竞争力、公司 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要素协同作用等市场法无法考虑的因素 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根据被估值单位所处行业和经营特 点,收益法估值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目前企业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综上所述,考虑到不同估值方法的优势与限制,本 次以收益法估值作为最终估值结论。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认 购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A 轮融资涉及阿维塔科技(重庆)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 字[2022]第 530007 号),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阿维塔科技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16,380.96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 63.20 亿元,增值额 415,619.04 万元,增值率 192.08%。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认购方:绿色基金、嘉兴聚力基金、青岛月湾基金、 湖州创晟驰铭基金、重庆承安基金二期、天津韦豪海河基金、宁 波甬欣韦豪基金、义乌韦豪创芯基金。跟投方:长安汽车、南方 资产。 (二)增资金额:长安汽车增资 116,900 万元,南方资产增 资 10,000 万元,绿色基金增资 48,000 万元,嘉兴聚力基金增资 23,000 万元,青岛月湾基金增资 15,800 万元,湖州创晟驰铭基 金增资 15,000 万元,重庆承安基金二期增资 10,000 万元,天津 韦豪海河基金增资 7,000 万元,宁波甬欣韦豪基金增资 6,000 万 元,义乌韦豪创芯基金增资 3,000 万元,合计 254,700 万元。 (三)增资方式: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 (四)支付期限:交割条件满足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一次性 支付。 (五)交易定价依据:根据有权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 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本次增资中阿维塔科技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63.20 亿元,为 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六)协议生效时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交割条件: 1.认购方完成其认为满意的业务、财务、法律和其他尽职调 查; 2.本次增资事宜已经依法履行完毕在产权交易所的进场交 易相关程序,且认购方已摘牌; 3.阿维塔科技已从董事会、现有股东、现有股东上级产权单 位(视需要)、第三方及相关政府及监管机构就增资取得所有所 需批准、同意或豁免,且各方已就增资取得所有所需批准、同意、 备案、通知或豁免,并有权签署增资协议; 4.协议已经各方合法签署并已生效,且在交割日前维持完全 14 有效。 (八)过渡期损益:现有股东和认购方认可并接受阿维塔科 技自基准日起到交割日之间产生的过渡期损益,并同意在此基础 上进行交割,各方仅按相应股权比例自交割日起享有阿维塔科技 相应的股东权利,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九)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阿维塔科技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长安汽车委派 1 名董事,宁德时代委派 1 名董事,职工董事 1 名。设置总经理及若干业务副总级高级管理 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十)违约条款:如果一方和/或阿维塔科技因其他方违反 增资协议而承担任何损害、费用、开支、责任、索赔或损失,违 约一方应就该等损害、费用、开支、责任、索赔或损失向一方和 /或阿维塔科技承担违约责任,并使其不受上述损害。若各方均 违反增资协议的约定,每一方应依其各自违约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 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 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阿维塔科技是长安汽车在高端新能源、智能化和创新合作模 式上的重要探索,也是长安汽车品牌向上战略的重要实践。阿维 塔科技聚合了长安汽车、华为、宁德时代在整车研发智造、智能 汽车解决方案和智慧能源生态领域的独特优势,携手共创全球领 先的智能电动汽车技术平台——CHN,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中国 高端 SEV 品牌。本次增资通过引入市场化投资人,增强阿维塔科 技发展潜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速阿维塔科技未来产品的研发 设计、市场品牌发展和渠道建设,并基于 CHN 平台全面构建整车 开发、操作系统、功能应用、云端数据等领域的核心能力,打造 极致产品。长安汽车参与本次增资,不仅有助于阿维塔科技在资 15 本和资源上的整合,也将助力长安汽车品牌进一步向上。 (二)存在的风险 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及相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能否获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产品市场风险:高端新能源汽车领域作为增量市场,产品市 场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全球“缺芯”、疫情导致供应链出现断裂 的大背景下,产品上游价格变动可能会影响生产成本而影响产品 竞争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阿维塔科技股份比例由 39.02% 增加到 40.99%,仍属公司联营企业,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基于阿维塔科技 2022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本次交易预计减少 公司资本公积约 1 亿元,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具体以公司年 报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交易对手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 的履约能力。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8 日 16 议案二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 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由于 23 名原激励对象发生职务调动、离职等 情形,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476,422 股 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说明 因 公 司 实 施 2021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以 总 股 本 7,632,153,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人民 币 2.33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按照《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增发 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 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 派息额;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 股票数量)。 17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54 元/股调整为 (4.54-0.233)/(1+0.3)=3.31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93 元/股调整为 (9.93-0.233)/(1+0.3)=7.46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计23名原激励对 象发生职务调动、离职等情形,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度向 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2021年度向全体股东以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按照《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 的回购注销数量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回购 注 销 的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19 名 原 激 励 对 象 持 有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由 1,165,600股调整为2,121,392股。 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预留 授予部分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273,100股调整为 355,030股。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18 票共计2,476,422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1.5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5%。 另外,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上述23人中:9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 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为3.3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调 整后为7.46元/股,下同)回购注销;14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 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 利息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初步预计为9,670,331.32元(未计算利息, 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2,476,422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9,921,799,422 股 减 少 至 9,919,323,000 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764,524 6.81% -2,476,422 673,288,102 6.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246,034,898 93.19% 0 9,246,034,898 93.21% 总股本 9,921,799,422 100.00% -2,476,422 9,919,323,000 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 值。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8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