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核查意见签名): 监事签字: 连 健 罗 艳 石胜伟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