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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监事会六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9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6-01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5
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丽菊女士召集和主持。
      5.说明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 2015 年度《监事
会报告》,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
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一五年年度报告进
行了审核,认为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
分配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自身
情况,切实可行。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
度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一六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
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6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2016 年度投资
框架计划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2016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
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
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三、2015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
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十、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董丽菊、韩梅、李琳、李正春、张艳龙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李正春、张艳龙二人为公司职代会推选
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十三、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本钢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四、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召开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着重从日常依法运营、规范财务运作等方面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保护了
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参加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
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层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和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了勤勉尽
职,忠于职守,生产经营决策正确,企业管理严格、高效。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
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丽菊,女,52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部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监察部部长兼第二监事会主席。
现任本钢板材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韩梅,女,47 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兼监事会管理处处长;省政府驻本
钢监事会工作联络处处长、第三监事会副主席,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部部长。现任本钢板材股份公司监事。
     李琳,女,48 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组织部)干部管理员、组织建设员;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副总工程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代理工会主席、代理纪委书记;本钢板材股份有限
公司运输部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本钢板材股份公司监事。
     李正春,男,43 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集团人力资源部干部管
理处主任科员;处长助理;处长;板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板材公司工会副主
席、纪委副书记;现任本钢板材股份公司监事。。
    张艳龙,男,39 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
厂炼钢车间生产主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副科长;本钢板
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炼钢车间代理主任、主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
生产科科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厂长助理。现任本钢板材股份公司监
事。
     以上拟任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