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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开展期货业务的公告2016-05-27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6-03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对冲公司采
购的原燃料与销售的钢铁产品的现货库存价格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要, 2016年公司拟开展期货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6年5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开展期货业务的议案》。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开展期货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期货业务有利于企业通过期货回避价格波动风险,有助于
调节市场供求,减缓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预期,有
效抑制市场供求失衡和非正常价格波动,有利于形成即时反应市场供需
情况的价格参考体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期货业务可以为
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和贸易流转通道,提高企业管
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经营活动的稳步发展。
    三、开展期货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仅限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钢铁产业链品种,包括钢材、铁矿石、焦
煤、焦炭、动力煤、废钢及合金等,增加交易品种需公司董事会确认。
    2、交易数量
    年业务规模控制在采购和销售指标的20%以内。
    3、保证金最高金额
    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2016年度,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
最高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万元。
    4、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时起一年内有效。
    5、检查与监督
    董事会要求财务部及审计部对公司开展期货业务的必要性与合规
性进行审查监督,负责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的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年底通过对本年期货账务数据、原始流转单据
等对公司期货操作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后应出具正规核查报告报送总经
理及相关领导和部门。
    四、管理制度
    依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管理办法》。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货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涉及的期货合约成交
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所以公司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
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
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
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
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期货的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业务的监督管理,在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管
理办法》,对公司期货业务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
寸管理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与期货贸易室,按《本钢板材股份有限
公司期货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公司的期货策略、期货方案、交易管理
进行决策与交易;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
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合内
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六、期货业务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元自营现货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
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期货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合理比
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交易。在制定期
货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持仓过大导致保
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期货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
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七、期货业务交易品种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业务交易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热轧卷板,大连商
品交易所上市的铁矿石、焦煤、焦炭,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动力煤,
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
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
-期货》相关规定执行。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开展期货业务,制定
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管理办法》,明确了组织架构、业务流
程、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及业务运行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期货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
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转型跨越发展。
    公司确定的期货交易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不影响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本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