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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6-08-25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

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

实,在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问询后,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金永利、钟田丽、赵希男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