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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独立董事关于修改公司在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2016-12-2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改公司在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
                      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拟审议修订公司在本钢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的精神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关

于修改公司在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

置预案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

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

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资金结算效率、更好

地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符合本公司及本公

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金永利             钟田丽                赵希男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