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永利)2017-03-3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永利)
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16 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积极参
与公司决策和治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16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的第十九次董事会和
2015 年股东大会;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的第一、第二、第
三、第四、第五次董事会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每次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前,本人都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文件,并主动调
查、了解钢铁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相关
信息提前为会议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提交的《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2015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聘任 2016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 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
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钢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选举赵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曹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本钢板材股份有
限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期货业务的议案》、《2016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2016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6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16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2016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2016 年 12
月修订版) 》、《关于选举汪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选举汪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在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
预案的议案》等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
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
员,审议并同意公司在 2016 年度所做的董事长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选举和调整等相关议案。参与了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7 年
各季度以及半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议,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季度
与年度有关工作汇报;较好地履行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和审计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四、学习与提高情况
自觉认真学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学习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
通知等;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范对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高度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钢铁行业
发展动态,关心公司经营状况,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履职过程中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业
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重大
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关注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维护
情况,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
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人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的情况。
2017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金永利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