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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2017-12-08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7-05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延长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的议

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长至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为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

价方式、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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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市场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

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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