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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2%公告2019-05-22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9-03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2%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收市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通知:本钢公司于2018年6月1
日至2019年5月21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0,303,36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07%。其中:本钢公司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0,998,06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83%,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本钢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3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本情况: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持
前,本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284,411,2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95%。
    2、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情况:
    2018年6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该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19-028)本钢公司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以自有资
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设价格区间,增
持公司股份。
    3、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实施情况
    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21日期间,本钢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0,303,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其中:
    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0,998,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详
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
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3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1
    具体如下: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
  增持人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元/股)      (股)      比例
             2018年6月1日至
 本钢公司                       竞价交易     4.13      70,998,061    1.83%
               2019年5月9日
            2019年5月14日至
 本钢公司                       竞价交易     4.30      9,305,300     0.24%
              2019年5月21日
                         合计                          80,303,361    2.07%
    2、增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本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284,411,2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5%。本次增持后,本钢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2,364,714,5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2%。
    三、后续增持计划
    2019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本钢公司将按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本钢公司如对其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将通知本公司及时披露。
    4、本钢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5、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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